工程人工费承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了规范项目施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贯彻国家的规章制度,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目的的实现;结合我司对该工程的实际状况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分项工程名称:3、工程地点:4、分项工程内容:5、承包形式及承包单价:(1)包工不包料,采用单位单价一次性定价原则
(2)采用单项工程人工费单价包干,所有图纸内的工程量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到达图纸设计规定及施工规范验收原则和发包方规定
(3)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所有变更增减量均按此承包单价核算
(4)本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元∕平方米
(5)包括工具辅材:6、工期(1)工程期限:动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2)工期规定:详细工期按甲方和监理审定的工期进度月及周计划表,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规定;乙方按施工进度规定施工,不得延误,更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规定完毕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用赶工措施,赶工费用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无条件解除协议和人员的即时退场,并有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赔偿给甲方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7、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2、监理驻工地代表:;3、乙方驻工地代表:;第二条工程款的支付1
支付方式:2
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上报经监理签字确认的当月(或一种结算期)实际工程量,甲方按工程量清单日内组织甲方有关人员对本月完毕工程量进行复查确认
甲方按实际进度的%支付进度款
(如验收不合格或跨结算期的量不予结算,拒付进度款)
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后,含其所有技术资料齐全,由乙方提出书面结算申请并经项目部和有关部门签字同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