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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工费承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了规范项目施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贯彻国家的规章制度,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目的的实现;结合我司对该工程的实际状况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分项工程名称:3、工程地点:4、分项工程内容:5、承包形式及承包单价:(1)包工不包料,采用单位单价一次性定价原则。(2)采用单项工程人工费单价包干,所有图纸内的工程量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到达图纸设计规定及施工规范验收原则和发包方规定。(3)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所有变更增减量均按此承包单价核算。(4)本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元∕平方米。(5)包括工具辅材:6、工期(1)工程期限:动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2)工期规定:详细工期按甲方和监理审定的工期进度月及周计划表,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规定;乙方按施工进度规定施工,不得延误,更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规定完毕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用赶工措施,赶工费用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无条件解除协议和人员的即时退场,并有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赔偿给甲方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7、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2、监理驻工地代表:;3、乙方驻工地代表:;第二条工程款的支付1.支付方式:2.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上报经监理签字确认的当月(或一种结算期)实际工程量,甲方按工程量清单日内组织甲方有关人员对本月完毕工程量进行复查确认。甲方按实际进度的%支付进度款。(如验收不合格或跨结算期的量不予结算,拒付进度款)。3.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后,含其所有技术资料齐全,由乙方提出书面结算申请并经项目部和有关部门签字同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全面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单,一种月之内按甲方审核工程量价款,扣除%保修金,其他款项一次性付清。工期完毕确认:工完场清后,以书面形式首先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签字同意。甲方在接到此书面申请一周内安排验收。经甲方和监理等有关部门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为工程实际完毕日期。4、保修款支付,工程经建设、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满年后,30日内支付。第三条甲方提供材料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7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使用总计划,经确认后,乙方按施工进度提前7天提供应精确的材料计划单(后附材料计算单,钢材附翻样单);甲方按照计划规定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在5天内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乙方负责材料的装、卸车工作并承担其费用;2、材料按图纸实际数量计算,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节省,按材料节省的50%奖励给乙方;材料超过2%部分由乙方承担50%;材料超过2%以上所有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变更按实际材料量计算)。3、材料进场后乙方未及时使用,闲置寄存超过15天而未使用的,乙方每天按闲置材料总额的1‰承担罚金。第四条质量验收及技术规定1、施工、验收均按照国家规范、技术规程、行业原则、工程技术交底等规定,到达合格原则。2、乙方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必须通过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班组长验收,在经班组长验收合格后,报甲方或监理验收。3、乙方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因乙方原因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的,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4、因其他承包人损害乙方完毕的工程、设施或设备的(以书面证据为准),由甲方负责分清责任协调处理;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其他工种返工的或者影响其他工种施工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第五条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房或搭建临时设施时的场地及临时用电、水引取点。2、负责处理工程所需物料的调配和供应工作。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和协调施工中碰到的疑难问题。3、对乙方协议的施工任务、施工质量、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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