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企业承租方(乙方):北京双豪新光经济贸易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该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5层W8号,建筑面积:216㎡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商业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前,不得私自变化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有关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及法人股东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且提供复印件供甲方存档使用
第五条房屋改善甲方容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装修、消防:乙方装修该商业不得破坏其原有构造、消防设施及其他其原有国家法规规定必须具有的设施等
不得私自在墙壁上开门窗等
灯箱、外饰:乙方所设灯箱与对该商业外立面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为叁年整,起租日期为4月03日,终止日期为04月18日
(其中自4月3日至4月17日为免租期)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故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规定,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第七条租金(一)租金原则:所租房屋的租金原则为15/平米/天计人民币:1182600元/年,大写金额:壹佰壹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
此租金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出租期间的物业费、暖气费、工商税费不由乙方承担
(二)租金按年支付,乙方须于起租日期的前7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
甲方在领取租金时需提供与租金金额相等的服务业租金发票
因未能提供服务业租金发票致租金延期支付的,乙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