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汽运货品运送协议甲方(托运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运方):身份证号码:车牌: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送服务管理规定,为保证公路运送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互相合作行为,甲乙双方通过充足协商,就甲方产品运送服务事项到达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送业务,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成品外协运送车队之一,公路运送甲方物资至码头码头或来回,乙方保障甲方产品的安全运送;托运货品重要为散货,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送能力、运送时间及运送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规定,并根据甲方的运量迅速配置运送工具,保证运送服务质量。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送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准时按质按量完毕道路运送业务,并对甲方的运送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运送价格和运送时间按双方确认内容执行,协议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变化运送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第二条:乙方须具有的资质条件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协议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运送保险费凭证和与车辆运送有关的安全行驶资格凭据、司机身份证明、其他甲方规定的证件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第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运送地点、时间、价格及结算方式1、运送地点及时间:码头码头或来回乙方应在甲方规定运送时间内将货品送达指定地点,运送时间指:自乙方车辆提货完毕于地磅处登记的出厂时间至目的地,根据收货有关部门反馈的到货时间,乙方承运司机应与对方共同确认时间。2、价格及结算方式由甲方至目的地(码头码头或来回)。一车一单。(1)乙方应及时将当月发生的运送凭据于次日前所有返回甲方。(2)乙方将凭据交齐后,应在下月提供«汽运费明细表»。甲方核算无误后告知乙方,并提供«汽运费明细表»,甲方签收记账,应在月内支付乙方运费。(3)甲方应依本协议约定支付运费,逾期或局限性额支付者则需事先知会乙方。第五条:运送服务管理规定及事项约定1、乙方所发生的交通及各类事故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2、甲方有运送任务时告知乙方固定的联络人确认运送委托内容,包括规定车辆抵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规定承运的货品数量,提议使用的车型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告知时起,必须保证车辆准时到场地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3、乙方提供的运送车辆应为国家规定有效证件齐全的货车,以适于甲方产品运送的品质、数量及货品安全需要。4、乙方提供的运送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卸规定;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置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保护材料。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人员和客户发生争执、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6、乙方抵达甲方指定地点时,司机通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地磅处交接货品、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品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品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7、自甲方货品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品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送途中发生货品丢失或损毁、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承运甲方货品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导致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状况,乙方应及时联络甲方运送负责人处理,乙方不得私自卸货或将货品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承认,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品,对于乙方私自拉回的货品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与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送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品损坏、短少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