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转包人与承包人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协议项下的承包事宜到达如下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1.承包人自愿承包转包人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XX美容美发中心美发部
承包期限从11月1日至3月1日
2.房租付款方式:承包人前三个月房租为每月元人民币
每月月初缴纳
既11月1日,12月1日,1月1日,分别为缴纳房租日
从第四个月(2月1日)开始每月房租为元人民币
直至3月1日协议期满
每月月初为房租缴纳日
3.承包保证金付款方式:承包人向转包人交付承包保证金元人民币(两万元人民币),应不迟于在1月30日前所有交付完毕
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以承包保证金抵冲承包金及其他费用,承包期满,承包人若无任何违约行为或欠缴费用,转包人应将承包保证金元人民币(两万元人民币)全额无息退还承包人
4.承包人承包场所内的水费电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每月应缴纳的工商税则由转包人承担,协议终止时,承包人追加的装修以及其他不可拆除或拆除将导致本物业破损的设施免费归转包人所有
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所有的财产保护,消防,防盗由承包人负责
未经转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物业转包
5.协议的解除: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之一者,转包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转包人转包给承包人的美发室
其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责任由承包人所有承担
(1)承包人运用本室进行违规违法活动或经营
(2)承包人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期间支付租金及承包保证金
(3)未经转包人同意,承包人将本室或其中部分转借或转租使用
(4)承包人违犯协议有关条款且不及时纠正和补救措施
违约责任:(1)凡由承包人违约导致转包人提前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应按实际承包期限结算承包金等各项费用外,承包人承诺向转包人支付人民币元(两万元)违约金
(2)由转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提前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应按实际承包期限结算承包金等各项费用外,转包人承诺向承包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