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家装协议甲方:(发包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木工工程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2、施工内容:家俱制作、吊顶及柜类制作木工装饰工程;详细内容:参见木工师傅报价表,各物品制作的样式参照甲方提供的照片交流实行,但详细尺寸及部分构造在制作过程中根据房屋构造的实际状况实行
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包工不包料)
4、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本协议工程款价人民币元(大写)
如增长工程量(指报价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单价为准,如有减少工程量则根据报价表中价格扣减
第三条、付款方式方案一:分期支付1、协议签订后,在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后10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10%作为生活费
2、工程完毕50%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5%的工程款
3、工程完毕90%后(重要工作基本完毕,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
4、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所有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5%工程款
5、工程所有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12个月后,按工程质量状况,支付质量保证金
方案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方式支付,每次支付均需出具收据
第四条、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对于未开始施工部分内容的样式或风格的变更应按甲方意愿施工;乙方无权私自改动甲方设计、规定,私自改动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完全独立承担
2、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