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构造承包协议书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木构造工程施工的特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协商,就XXXXXXXXXXXXXX工程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承包内容1、工程地点:XXXX2、承包范围:栅栏、地板、栏杆3、工程主材:防腐木4、主材规格:栅栏1:立柱105*105栅栏2:立柱80*80地板:面板30*100龙骨50*80栏杆:立柱120*120横杆50*100竖杆50*50(高1000)5、承包工程量与工程定价:栅栏1:xx元*xx米=xx元栅栏2:xx元*xx米=xx元地板:xx元*xx平方米=xx元栏杆:xx元*xx米=xx元6、工程总价:xxxxx元(甲乙双方协商计算工程量得出暂定总价)二、施工协议1、工程工期:工程工期为15天(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场日起算),不含油漆施工工期(油漆施工队天气环境规定极高)
如遇天气恶劣、停电和甲方施工场地不容许的状况下及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第三方对现场场地进行干扰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协调处理,所延误工期对应延长
2、甲乙双方应按施工现场状况协商施工
3、施工质量:参照效果图,按常规的木构造工程工艺施工原则执行
4、施工规定: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施工,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工程施工人员住宿等条件
5、施工卫生:乙方在场地施工期间应对周围环境保持卫生,在施工完毕应整顿好剩料,废料
三、承包施工责任1、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等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安全事故的,所导致的所有损失需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