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有机农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编号:供货方(甲方):北京绿养道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购货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绿色(有机)食品事宜到达如下协议
一、乙方是以绿色、健康为特色的专业商贸企业,需要的所有材料都必须为到达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绿色(有机)食品,甲方为生产(经销)绿色(有机)食品的企业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原则提出的绿色(有机)食品的原则
甲方的产品应通过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具有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标志
如甲方社员种植区域未获得认证,则需满足:生产基地及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所种植的产品无恶性病虫害,在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农药
三、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如下1、草莓2、小西瓜3、食用菊花4、北寨红杏5、大桃…………四、甲方保证品质,不得以次充好,如霉烂、变质、畸形等,应在采收及运送过程中保持农产品表面的完整性
五、购销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碰到市场价格变动或成本变动的状况需要调整价格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
六、验收措施及运费承担:甲方将货品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对农产品按规定进行过秤验收收购
运费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于前一日把每日订货清单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给乙方组织供货以必要的时间
2、货到后,及时接受货品并对货品进行验收
3、如认为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规定,应及时告知甲方
4、按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货款
5、减少或者增长定货应及时告知甲方,使甲方可以按规定调配货品
八、甲方权利义务1、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数量、时间把货品送到甲方的营业地点
2、保证所交付的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绿色食品的规定
3、如货源满足不了乙方订货的规定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