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地协议书甲方:(租赁)身份证号:乙方:(承租)身份证号:为了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加紧当地休闲农业的拓展步伐,同步带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乙方决定在焦岱镇赵家碥村西河道地建设温室大棚种植基地,现需要以流转的形式租用赵家碥村一组河道土地搭建温室大棚
为了维护租赁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甲方自愿将本组所有的亩土地租赁给乙方,容许乙方在国家政策容许的前提下,在所租土地范围内自主经营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范围为:东至自留地地界,西至河堤路,南至鱼池路,北至二组地界,合计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合计年,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协议期满后,根据时价,同等价位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元人民币,亩地每年应缴元,详细交纳方式:1
三年一交付;2
第一次交付租金时间为签订协议之日;3
后续租金为上一周期满前三个月;4
租金年做一次调整,详细原则根据当地土地租赁平均价,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所租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督促乙方准时交纳租金,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不准时交付租金的土地
3、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原则
4、土地租赁期间,甲方必须维护乙方有关合法权益,不得变相阻碍甲方经营,保证乙方在政策容许的前提下对土地协议经营运用
5、甲方负责划清所租土地与周围地界界线,负责处理临界纠纷
6、本协议不因甲方负责人变化而受影响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国家政策容许的前提下(不得种植国家违禁植物,不得违反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土地进行非法改造,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