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购销合同供方:江苏省泰兴市弘天贸易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买方:泰兴市苏合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社(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置农资事宜到达协议如下:品种豌豆种进口复合肥尿素除草剂防虫药多菌灵钾肥数量4000桶袋1000袋6000瓶瓶6000袋450袋单价50元200元180元20元10元8元120元总额20万元40万元18万元12万元2万元4.8万元5.4万元合计102.2万元一、发运:在乙方付款后,甲方按乙方所报流向发货。甲方负责办理运送事宜,货品发出后甲方要将发货到站、数量及收货单位以传真形式告知乙方,以便及时接货。二、付款:本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所有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三、交货时间: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于10月底前将货品所有发出。四、质量检查:本协议所载品质条款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原则制定。货品品质最终以接货地国家质量检查部门出具的检查汇报为准。如该汇报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五、单据规定:甲方在交货后应按规定提供销售发票。六、短量处理:如因甲方装车数量局限性,而产生的货品短件,应由甲方补足。如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水湿、被盗等,乙方提供货运记录证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七、争议的处理:凡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合适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祈求。八、协议的生效及修改:本协议经甲乙2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有履行完毕时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九、协议文本:本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供方:需方:单位章: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