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配件购销协议出卖人(如下简称甲方):(分)协议编号:买受人(如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贵阳市页数:贰页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为实现协议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充足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一、标的物(零配件)1、乙方提供标的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以及数量。2、甲方提供计量措施与价格。二、标的物(零配件)的交货方式、运送方式、交(提)货地点及运送费用:1、交(提)货地点:2、交货方式:①乙方现场自行提货;②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聘任承运人将标的物从交(提)货地点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的,要出具委托书。3、运送方式及费用:甲方销售不包括运送,乙方自行安排运送。因特殊状况乙方要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业务的,所发生的运送费用,按照运送费用票据的金额由乙方承担。另有约定除外三、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的物性质提供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四、验收原则和措施:1、凭《供货明细》验收。2、乙方收取标的物或将标的物投入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3、验收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处理。五、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乙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将所有欠款付清前,双方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六、标的物结算方式及期限:1、按月凭票与供货明细表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应将上月发生的未支付的配件款及运费支付给甲方。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本协议签订后,为防止临时缺货,乙方要根据需求量提前向甲方预订零配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单后,根据库存状况给乙方进行安排。在库存充足的状况下,甲方不按约定提供乙方所需的零配件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但要书面告知甲方。2、乙方不得以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如产品故障、甲方售后服务问题等等)为由延迟或拒绝支付欠款。3、乙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付款。乙方不得以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故障、甲方售后服务问题等)为由延迟或拒绝支付部分款项。4、甲方所交付的标的物经乙方提取或验收后,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标的物到达使用的原则规定,即甲方已尽协议重要义务。5、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规定及规格准时将标的物交付乙方,且甲方应保证零配件质量到达约定使用规定。6、甲方严格按照原则执行本协议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若本款中所述标的物部件的损坏系第三人或不可抗力导致,则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甲方免责。八、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如要终止协议,必须书面告知。单方终止协议的视为违约,给对方导致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对应的损失。2、乙方无端延迟支付欠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同步乙方需承担所欠款项总额每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3、若乙方未准时支付欠款且又未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完毕的,逾期一种月以上可视为乙方恶意违约,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以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偿还欠甲方的零配件尾款及已发生的利息、罚息和已发生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启动法律程序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处理协议纠纷的方式: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上述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所产生的一切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其他约定事项:1、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必须按机器的操作保养规程使用维护设备配件。2、因甲方已提供了质量保证期及甲乙双方争议处理措施,乙方不得以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如产品故障、甲方售后服务问题等等)为由延迟或拒绝支付所欠款项或应付贷款。3、乙方未按协议付清货款而被甲方拖回的机器配件,乙方同意甲方以协商或者评估作价等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置,处置所得价款,扣除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应付款欠款外,若有剩余,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若局限性,甲方有权另行继续追索。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