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供应协议本协议由企业(如下简称“客户”)与企业(如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
鉴于客户需要,从企业购置瓶装工业气体(如下简称“产品”)
在客户完全、实际履行本协议应履行的义务、责任的同步,供应商将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优惠条件向客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产品
A、“供应商”其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络电话:开户行:帐号:法定负责人:B、“客户”其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为:地址:联络电话:开户行:帐号:法定代表人:一、气体品种、质量及价格品种规格纯度(%)单价混合气40L/瓶85%Ar+15%CO235元/瓶二氧化碳40L/瓶≥99
2%25元/瓶氧气40L/瓶≥99
2%12元/瓶超能气40L/瓶≥99
5%80元/瓶乙炔2
5Kg/瓶≥98%75元/瓶(以上价格含17%增值税,并包括运费
该价格在市场波动涨跌到达50%时,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可终止此协议
)二、数量供应商提供应客户的工业气体以瓶为结算单位,同步每瓶的计量须到达协议约定原则,如在使用前经检测发现某瓶计量未到达原则,则由供应商作对应的补充
数量以双方签字承认的数量为根据
因客户工作人员使用不妥导致气瓶的维修和更换,供应商应当月出具详细维修明细,由客户予以确认
所需费用按照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企业的气瓶附件维修价格付款,由供应商维修或更换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供应商于每月底前记录客户购气数量和其气瓶维修、更换费用,并与客户进行查对,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时间未开票之日起一种月内
客户承认因客户工作人员使用不妥导致气瓶的维修和更换由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非客户方工作人员使用不妥的气瓶维修和更换不由客户方承担费用
有偿服务的详细价格见(附表一)供应商接受承兑汇票
四、双方责任客户保证按协议条款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工业气体和准期全额支付货款及维修费
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钢瓶符合国家的安全原则,保证其提供的气体符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