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甲方:新都亿川汽车租赁部乙方:一、甲方将()汽车租赁给乙方,颜色(),牌照号(),发动机号(),租金每天()整,乙方支付送车费()元,接车费()元,乙方预定租车时间()天,乙方交租车押金()元
二、租用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仅有使用权,乙方租车后,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必须遵法,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所有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或转借、典当、抵押或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必须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修,需要换件,必须获得甲方同意,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租车期间所耗油料、过路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租车后,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在报公安部门后立即告知甲方,假如汽车损坏,维修期间的车辆修理费及因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包括汽车每天的租金),除其他费用外,乙方应按保险企业定损金额100%作为车辆赔偿甲方
五、发生交通事故,汽车的修理及人员的医疗费用与其他多种杂费,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在保险企业退赔后,扣除甲方费用,余额交付经乙方
六、汽车如发生遗失或报废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三日内将车款赔付给甲方,甲方另加收10%的损失费,甲方在保险企业退赔后,将保险企业赔款交给甲方
七、乙方所租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如超过,每公里加收人民币壹元整
八、租车时间及有关条例
1、每天按24小时间计
2、超过l小时局限性6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3、逾期三天以内(含3天)处以租金二倍的违约金
4、逾期三天以上无任何消息,甲方认为有诈骗嫌疑,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租车和还车时都要共同查验汽车的性能和设备,如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无条遵守执行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同处理,租赁措施的解释权在甲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汽车检查表汽车证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