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行装修协议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琴行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福泉市中心城爱心园内
施工面积:120平方米
施工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装修内容如下:外围玻璃为1
2cm(钢化玻璃),室内隔琴房,大厅、办公室、K歌房、电、瓷粉、乳胶漆、套装门、门芯带玻璃、木地板(注:几种琴房内做存包柜,大厅做两个大柜,一种吧台,一种背景墙,K歌房和大厅做造型顶,其他的做平顶,隔墙内加隔音棉,K歌房内粘墙纸),详细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注:灯具甲方自行购置,消防由甲方自行负责
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伍万陆仟捌佰元整(¥56800
第三条:质量规定1
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经双方承认
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经双方协商确认之后,可根据实际状况追加预算及工期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1
甲方负责在双方约定的价格区间内进行选材,由乙方负责运送并组织施工
甲方所选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由甲方委托乙方购置的有关材料、设备,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用于施工
3.若因甲方选材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1
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价款的30%;当工期进度过半(水电改造、木器制作、厨卫墙、地砖、吊顶和墙面找平所有结束),甲方即付工程价款的30%
剩余40%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