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服务协议甲方:地址:经办人:联络电话:乙方:地址:经办人;联络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区内穿梭巴士服务的有关事宜到达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甲、乙双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范围:xx苑区范围内(如下简称“苑区”)
二、服务内容: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区内穿梭巴士服务,为苑区业户提供交通的便利
三、租赁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服务规定:1
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应有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热情、礼貌”
服务人员要有规范、统一的着装,不得有损碧桂园企业形象的行为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有效的、齐全的驾驶证件及从业资格证;工作中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准点”
区内穿梭巴士要保持整洁,车辆空调、机械设备完好,符合行车规定
区内穿梭巴士必须按甲方规定准时发车、准时进站
五、租赁服务费用的制定:由乙方负责测量每条区内穿梭巴士线路的行驶距离,结合市场价格,据实计算每条线路的区内穿梭巴士行驶每公里的平均成本费用(成本费用包括人力成本、耗油、保险、车辆维修、办公费用等区内穿梭巴士运行、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每条线路最终的租赁服务费用
若甲方对乙方测量的行驶距离、平均成本费用、租赁服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权规定重新计算价格,乙方必须配合,并提交有关计算根据,经甲、乙双方核算后再确定
六、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负责制定及修改区内穿梭巴士的行驶线路、班次、服务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提供应乙方
配合乙方处理业户对区内穿梭巴士服务的投诉与提议
监督乙方提供区内穿梭巴士服务的服务效果、服务质量
根据本协议约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区内穿梭巴士服务费用
提出车队服务质量问题,并有权规定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到达甲方规定的服务原则
七、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负责区内穿梭巴士的运行、监督与管理、人员培训等有关工作
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业户对区内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