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推荐服务合同协议编号:财务编号: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业务需要,特委托乙方为其推荐、寻访甲方所需招聘职位,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到达如下一致协议:1
岗位名称及收费原则(人民币)1
1委托职位名称:详细职位规定,详见附件《企业职位需求表》
2招聘服务费:按税前年薪的收取(以实际录取薪资为准)2
甲方需提供与所需搜索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给乙方(见附件1:企业职位需求表),其中重要包括:3
——工作环境,如企业背景、现实状况(规模、发展状况、目前和未来的投资等);4
——职务名称、职位职责,个人发展前景、直属上司状况及汇报路线;5
——所须具有的条件(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英文程度、专业经验以及个人品性);6
——工作中所需要的独立性、工作气氛,流动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点等;7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工作时数、生活条件以及协议保险)
乙方提供的服务3
1在协议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采用电话或书面调查汇报方式,提供甲方指定人选的有关状况;3
2若甲方指定候选人无意愿服务甲方企业,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在协议期内找到合适的候选人,可随时向甲方提供
3若乙方第一次推荐的人员不符合甲方规定,经双方沟通后,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规定(例如职位规定过于求全或该职位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无吸引力)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
4乙方的顾问将全权负责与候选人的联络,安排面试等事宜
在乙方授权之前,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直接联络
5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自行招聘到合适人员后(非乙方推荐人选),需在3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乙方,则双方就该岗位的合作约定自动取消
付款条件和方式4
1每个职位的招聘费用分为预付款和猎头服务成功费两部分,甲方分别在不一样的时期付给乙方
预付款为总服务费的%即人民币/人,应当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日起7天之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