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砾购销协议协议编号:需方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企业西宝高速B-C04协议段项目部(如下简称甲方)供应单位:(如下简称乙方)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及供应规定:1、根据施工技术规范及路基施工的质量规定:用于填筑路基的砂砾材料应为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天然砂砾
路床80cm范围内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路堤范围内的最大粒径不超过150mm
对于超粒径填料必须过150mm*150mm筛,所有运送砂砾的车辆必须加装同规格的“人字形”网格
75mm以上含量不少于30%,不适宜不小于70%,含泥量不不小于5%,砂砾内不能含任何植物根系、包谷杆草等杂物
2、根据施工进度的实际状况,甲方对乙方暂不定砂砾料总量,规定乙方合理组织安排运送车辆,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施工需求任务量,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状况,给乙方下达任务量
如甲方需用砂砾料饱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需要乙方供料,须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停止供料
二、砂砾费用及单价所包括内容1、乙方所供砂砾单价为(大写:)元/m3,单价包括除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外乙方的挖、装、运及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过路费、超载协调费、材料、燃油涨价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三、砂砾数量的计量原则1、甲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砂砾数量的计量发生纠纷,甲方决定采用安装地磅,以运送吨位计量使用数量,待开始施工后折合系数以试验检测的数据为准
规定乙方所有运送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每车过磅,对于不按规定过磅、单次过磅或在运送过程中存在作弊的(浇水等增长重量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不予计取所运送的数量,不计费用,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