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协议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我国《协议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到达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省市街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铺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年,自起至止。租赁期满,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2、如规定续租,在本协议期满前一种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如碰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原则及与否续租。第三条、装修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为乙方的商铺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租金:租金每年为元/年(大写:元),三年房租合计元(大写:元)。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第一年房租,后来每年租金均在当年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第五条、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煤气费、宽带费用等)由乙方据实支付,由乙方负责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2、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拥有租赁商铺产权的有关证明,并在本次租赁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未被查封及不存在限制租赁的情形。租赁后如因上述未清事项对乙方承租导致影响,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由此给乙方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2、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负责甲方所有代理事项。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对租赁商铺的使用状况。4、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原则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租赁期内保证该商铺能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规定,不存在阻碍正常使用的构造和法律障碍,但该障碍系由乙方导致的除外。交付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商铺的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承租该商铺或承租期限不符合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规定甲方退还乙方已预付但尚未实际使用的商铺租金、押金及物业费等,并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准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乙方应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在商铺内寄存、储存有毒或有害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或枪支弹药等管制器具以及其他非法物品,不得在商铺内从事“黄、赌、毒”等与用房性质不相干违法犯罪活动。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构造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构造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商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根据本协议所获得的商铺使用权仅供乙方及已经甲方承认的乙方指定主体或人员使用,除本公约定的主体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使用该商铺,商铺使用人员给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承租期内,乙方应就其支配或管理区域内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所有责任;同步,乙方亦应对因其所有或受其管理、控制的物品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所有责任。第八条、商铺交付: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将满足双方约定租赁条件的商铺交付给乙方。2、经甲乙双方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毕。3、本协议终止后日内,乙方应将所租赁商铺交付甲方,交付方式选择如下条所述。(1)乙方应拆除由其新装修、安装、添置的设施、设备,将其恢复至接手时的状态(但不得对甲方商铺导致损害),再交付甲方。新装修、安装、添置的设施、设备可由乙方搬离,如乙方自愿留下的,甲方不再支付赔偿。(2)按照本协议终止时的状态交付甲方,乙方新装修、安装、添置的设施、设备,由甲方所有,甲方不再予以乙方赔偿,但因乙方导致的损害,应修复后再予交付。第九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到达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