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协议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内容:道路美化及亮化,包括人行道铺设、沥青道路、墙体美化等;乡道两侧街道绿化米,人行道铺装平方米;新建广场1个,包括广场硬化、绿化、亮化、排水工程及有关配套设施建设。二、协议工期:1、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2、施工中,若遇雨(雪)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影响工期的,乙方需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履行工程延期手续后,工期顺延。三、质量原则:合格四、协议(中标)价款:元(大写:元整)。1、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调整或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竣工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2、协议价款与批复资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协议建设内容进行协商,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核算同意后,用于增长本项目同类型工程量,不得挪作他用。五、甲方职责:1、认真履行项目责任主体职责,充足发挥项目责任主体监督作用,积极做好项目公告、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保证项目建设任务按期顺利实行完毕,保证项目效益发挥。2、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区域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施工(包括提供材料、机械寄存场地和食宿等)提供和发明便利条件。3、按照协议约定和实行方案,监督乙方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若确需变更(调整)的,经审査同意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行。严禁私自变更(调整)。4、对进场材料、机械、设备、人员以及项目质量、数量、建设内容、隐蔽部位施工、施工进度、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建筑垃圾清理、工人工资兑现、协议执行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和妥善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予以整改贯彻。5、项目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若发现质量缺陷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予以修复,保证项目正常运行。6、做好项目固定资产登记和运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正常运行7、配合乙方、监理、设计等单位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査、计量核算、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工作,积极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不得故意刁难或推诿扯皮,公平、公正维护各方权益六、乙方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及设计规定进行施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及时报备有关资料和留存施工影像资料。对于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报验工程质量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自觉接受并及时按规定整改到位。2、不得私自更改设计和协议约定的内容。施工中若确因特殊状况需要变更(调整)的,需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査同意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行。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备意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原则组织施工,规范操作、安全生产。做好平常安全隐患排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人员、机械、设备安全。若出现施工安全事故或导致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及时清除建设区域内的废弃物料和建筑垃圾,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不得污染环境。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不制造或激化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5、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项目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6、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工人工资,及时支付材料购置、设备租赁等有关费用,不得无端拖欠或克扣。7、自觉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管理,认真做好施工整改工作积极配合纪检、审计、财政、移民等部门监督检查。七、违约责任1、乙方无端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承包价款的0.1%进行处(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除外),所惩罚的违约金只能用于増加本项目同类型工程量,不得挪作他用。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未经容许私自变更(调整)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移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