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协议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内容:道路美化及亮化,包括人行道铺设、沥青道路、墙体美化等;乡道两侧街道绿化米,人行道铺装平方米;新建广场1个,包括广场硬化、绿化、亮化、排水工程及有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协议工期:1、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施工中,若遇雨(雪)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影响工期的,乙方需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履行工程延期手续后,工期顺延
三、质量原则:合格四、协议(中标)价款:元(大写:元整)
1、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调整或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项目竣工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2、协议价款与批复资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协议建设内容进行协商,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核算同意后,用于增长本项目同类型工程量,不得挪作他用
五、甲方职责:1、认真履行项目责任主体职责,充足发挥项目责任主体监督作用,积极做好项目公告、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保证项目建设任务按期顺利实行完毕,保证项目效益发挥
2、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区域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施工(包括提供材料、机械寄存场地和食宿等)提供和发明便利条件
3、按照协议约定和实行方案,监督乙方施工
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若确需变更(调整)的,经审査同意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行
严禁私自变更(调整)
4、对进场材料、机械、设备、人员以及项目质量、数量、建设内容、隐蔽部位施工、施工进度、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建筑垃圾清理、工人工资兑现、协议执行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和妥善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
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