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今天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全市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启动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我带队深入XX区部分机关单位、街道社区、村委会、学校、宗教场所,对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调研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是“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刚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XX电视台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了很好的发言,也能够感受到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下面,我再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去年11月16日至17日,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形成和丰富发展的,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