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如下简称甲方)供应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到达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产品名称、交货地点、单价、数量:品牌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类别单价(人民币元/吨)备注备注:此单价为固定含税单价,包括运费、装卸费,最终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二条产品质量原则: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GB1344-)规定原则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交货方式:1、交货地点:乙方需将水泥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对每批次货品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品已办理交付手续
3、供货时间:甲方指定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方式告知乙方指定人员
第四条产品验收措施: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乙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和甲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步签字承认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乙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查汇报为根据,乙方应将发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查汇报交付乙方存查
如甲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白都市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汇报为准
若确属乙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一切经济损失(耽误工期等)
本公约定并不免除乙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单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根据
2、付款方式:乙方每供应200吨,甲方付款140吨货品款,直至供应完毕结清剩余款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4、税票开具:一、发票开具类型及时间:乙方向甲方(甲方是一般纳税人)开具货品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协议总价为含税价格,甲方将材料款转账到乙方基本账户
二、假如乙方为甲方开具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