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与海上货品运送协议的区别提纲提单与海上货品运送协议的条款,在诸多状况下都是重叠的,提单与否就是协议呢
本文对提单与海上货品运送协议的区别加以论述
关键词:提单;海上货品运送协议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品运送协议和货品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品的单证
海上货品运送协议,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品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协议
有时,承运人为了自我保护,或是托运人(租船人)为了尽快结汇,都常常要由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货品收据和所运货品的物权凭证
由于提单上载有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条款,从而引起了提单和海上运送协议的关系问题
一、提单与海上货品运送协议的联络有的海上货品运送协议,由于承运人和托运人一般都没有签订书面的海上运送协议,承托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根据甚至是唯一根据就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因此提单与运送协议的关系就尤其令人费解
表面上看,提单是承托双方据以确定权利义务的书面材料,似乎是运送协议
但仔细考察后,就可以清晰地看出,在这个时候,提单不是运送协议,而只是运送协议的一种证明文献
签订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
在这种法律行为发生之前,有也许签订协议的当事人之间只存在绝对权利,互相间没有作为的义务
只有发生了协议行为这个因,才会有相对权利这个果
《海牙规则》第3条第3款规定:“在将货品收归其照管后,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应根据托运人的祈求,发给托运人提单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承运人有义务按托运人的祈求为一定的行为——签发提单,亦即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双方已经有了相对权利存在
由此可知,签发提单是由此外一种事实引起的
这个事实不是别的,正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订舱行为
订舱此前,双方互不相干,订舱后来就产生了祈求权
因此,订舱行为就是协议行为,这一行为发生时,承托双方的海上运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