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编号:承租方(如下简称甲方):出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梁植庆身份证号:4504112住址: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龙平村大平三组43号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承租乙方铺商及有关事宜,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到达本协议
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文本,供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租赁物概况、租赁期限及用途
1、乙方将其所有的铺面出租给甲方作为分企业经营场所使用
租赁物概况如下:①、房屋所处位置:梧州市红岭二路旁泰庆停车场内②、房屋租赁面积:2、房屋交付条件:房屋整体竣工,即:通水通电、门口场地平整并以醉石扎实完毕;房屋内部墙壁以石灰刮白
3、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整体租期为贰年整
4、租赁用途:作甲方分企业经营使用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的房屋符合前述用途
第二条:房屋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大写)第一年租金为(¥元)/每月
次年租金为(¥元)/每月
2、租金按如下方式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开始前提前3个工作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一次租金支付至年月
乙方银行开户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3、乙方应耘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租赁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
如因税局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则乙方只需向甲方开具租金收据
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向乙方交付风险押金(¥元),在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无息退还押金给甲方
第三条:租赁物交付及担保
1、乙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乙方负责办理水电到房屋外,并能满足甲方正常使用
甲方自行接线接管至房屋内
3、乙方于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晓甲方对该房屋及门前场地的租赁使用目的,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问甲方的正常使用目的得以实现,包括房屋的正常使用、门前场地的正常使用及甲方应有的地上通行权、房屋前地面的陈列权
第四条: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