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运送联营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愿将运送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责,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规定,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法》、《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土石方量(暂定):四、工程价款及运距: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税后价格方式,运距在公里内每立方元,超过100米,每立方增长人民币元,即运距每超过公里,增长价人民币元/m3;挖深10米如下,10米—20米每立方增长2元,米每立方增长元;五、付款方式:本工程采用按天结算付款的方式,每天结算一次;结算款按照甲乙双方核准方量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总价款的%,不过在第二次付款时必须结清第一次余留的%,以此类推
六、工期:动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作天数天
七、工程量确实认乙方在每月的日、日、日、日、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实际完毕的工程量,甲方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对乙方所上报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项施工文献以及地质汇报、图纸等有关资料,保证乙方进场后能顺利施工;(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保证施工中所需燃料的供应,燃油价格为市场价格即每升元,以及路面的平整,保证乙方每天顺利施工;(3)甲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准期全额支付工程价款,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迟支付时间;(4)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交工程量日内确认乙方已经完毕的工程量,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迟签认工程量的时间;(5)甲方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保证乙方的顺利施工;(6)在乙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进驻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每月在25天以上;2、乙方(1)乙方在协议签订后日施工车辆进驻施工现场,并及时组织施工,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运送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