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协议甲方:兴平市建筑集团总企业金岭大厦项目部(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一、乙方承包甲方金岭大厦外墙涂料工程(包括外墙涂料用材料及人工费)。面积以外墙接触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22、5元(¥贰拾贰元五角整)。施工用吊兰由甲方提供。二、质量规定:涂料采用兴平油漆厂生产的宝塔山牌丙烯酸外墙油脂涂料2遍,腻子质量中等,规定批2遍。色带按项目部规定做法进行,采用外墙弹线做法,规定色带线条平直,色带宽度均匀。规定阴阳角方正,平直。造型板平直。规定所有室外落水管口上板节点处洒水后刷水不漏一遍,等风干后再刷水不漏一遍。涂料颜色由建设方决定。三、安全规定:乙方在施工前及施工中要不间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工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现场的施工安全,对有安全隐患进行警告,如不进行整改将予以乙方惩罚或责令停工。四、工程进度由于工期规定,甲方规定涂料工程在9月30日所有竣工(雨天包括在内)提起完毕一天奖300元,推迟一天罚款400元。(因其他工程影响不能施工除外),动工时间双方协商后决定。五、付款方式:腻子竣工,涂料进场报甲方后,甲方付工程款30℅。涂料施工过半,甲方付总工程款50℅,竣工验收后3月内付清所有工程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填字后生效。甲方:乙方: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