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2024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____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第2页共7页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___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企业,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建筑材料供应企业等。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文化的形成。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第3页共7页第六条建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扑灭火灾、隔离污染源等紧急措施。第七条建筑企业应当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对于重大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事故报告的登记、备案制度,做到事故一经发生就立即登记,确保事故情况真实可信。第十条建筑企业应当定期对事故报告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当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组织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小组由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事故责任的划分、损失的估算、赔偿的协商等工作。第十三条事故处理小组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确定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于建筑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四条对于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企业应当及时向受害者赔偿,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购买相关的责任险和财产保险,提高企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第4页共7页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对于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等。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第十七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