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协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协议阐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制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本协议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与出卖人充足协商,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深入征询,到达一致意见。2.本协议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发售的房屋(含经济合用房)。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有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3.对协议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期,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4.在签订协议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献。5.买受人在签订协议步应认真查对,以保证每份协议内容一致;协议签订后,买受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协议原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状况决定本协议原件的份数。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编号:)协议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邮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联络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邮编×;买受人:;住所(址);国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类别:;证件号;;邮编;联络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住所(址)×;邮编×;联络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根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获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同意,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第二条商品房销售根据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立案。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获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号【幢】/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构造为框架构造,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构造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见附件一)。该商品房【协议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阐明见附件二)。如无尤其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原则的规定。/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状况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小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4、其他:/。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该商品房【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4、此价格含水、电等配套设施的工程安装费,上述设施的开通费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