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中心租房居间协议甲方(出租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络地址:乙方(承租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络地址:丙方(经纪方):xx联络地址: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重庆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承诺共同遵守
双方协议同意条款如下:一、出租物业状况1
甲方是位于重庆市沙坪区景苑路之物业的合法产权人,产权证号:以实物为准
现同意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建筑面积为以实物为准平米
该物业目前装修状况及设施:二、租赁期限该物业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共个月,交付使用日期为年月日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1
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付一次,到期后如有续租,提前至少30天告知甲方,甲方答复决定,并提前天支付下一次租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完善地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押金
本协议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把屋内设施、清洁等复原,甲方应将押金无息所有退还乙方
乙方如在租赁期内终止协议,甲方不退还押金及租金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已获得业主的合法授权委托
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不得寄存易燃易爆物品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私自转让转租,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和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物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清洁费等,及不妥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
屋内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若在乙方承租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满后,此房屋如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