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协议补充协议甲方:昔阳县辰景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乙方:浙江快达建设安装工程有限企业山西分企业现阶段辰熙顺景住宅小区2#5#7#8#号楼消防班组已经进场,因甲方资金原因不能按原协议执行工程款的拨付,为了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补充协议:一.11月20号前甲方向乙方支付4栋楼的工程预付款40万元人民币(每栋楼按10元计算),乙方于11月30号前4栋楼主材所有到场(镀锌钢管,消防箱体)。甲方在不支付任何工程款。二.4月底支付乙方实际工程量的工程款(本工程量计算到4月底),按照原协议付款原则执行。三.乙方保证于6月30号1#2#4#5#7#8#号楼顺利交房,应于2月10号前完毕4栋楼的楼层消火栓系统的总管和消防箱体的安装,因甲方粉刷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毕,乙方不负责任。四.其他按原协议执行。甲方:昔阳县辰景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乙方:浙江快达建设安装工程有限企业山西分企业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11月8日日期: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