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租赁经营协议甲方:乙方:为了优化和完善项目部的服务配套设施,经项目领导同意,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置小卖部
甲方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确定乙方为小卖部承租人
为了规范小卖部的经营管理,双方就该协议波及的小卖部租赁经营期间的有关事宜到达条款如下:1、双方约定经营地点如下:小卖部位于2、协议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3、甲乙双方约定小卖部经营范围如下:香烟、副食、饮料、水果、生活用品、小朋友小玩具等
4、乙方经营小卖部应缴纳的租金原则价为人民币元/年
协议签订同日时,乙方应一并交齐年租金合计元
5、甲方提供电源,水源
经营期间,乙方应保证安全用电、用水,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电费单价为元/度,水费单价为元/吨,若水电供应部门调整单价,甲方将对应调整单价,并及时告知乙方
6、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发售假冒伪劣商品
7、协议签订的同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协议履约保证金元(相称于年租金成交价六个月的租金),以保证乙方在协议期内严格遵守项目管理
协议期满,若乙方未出现违规经营并未发生消防事故,甲方应于一种月内如数无息返还
8、协议期内,若乙方违反项目规定或发生消防事故、发售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整改告知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若乙方无整改,甲方将第二次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将终止本协议关系收回小卖部经营权,乙方一次性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9、协议期限内,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小卖部波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有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租赁期间,小卖部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协议解除时,凡附在建筑物上的一切设施设备装修均不得拆除,甲方不予赔偿,如对本租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