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新幼稚园校车司机聘任协议甲方: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育新幼稚园乙方:仁寿县城堰乡汽车驾驶员杨宾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到达如下条款:一、甲方聘任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协议期本协议自01月01日起至12月30日止,一年一签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协议
三、上班时间、酬劳:1、每周实行五日工作制
2、上班期间工资为3000
单位福利与教师相似
四、劳动纪律及责任:1、乙方应遵守甲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2、在上班时间内,按照学校规定及时接送学生
3、司机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与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步向主管领导汇报
并填好出国日志
4、乙方应定期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常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导致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保养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聘任期间须服从学校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迟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学校依情节轻重予以对应处理
6、年审费用保险费用等车辆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公车私用,如有发现一律按学校规定处理
8、乙方驾驶校车必须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若因乙方驾驶不妥或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9、乙方要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坚决杜绝贪污、侵占学校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
11、乙方不得无端旷工或请假,旷工一天扣款壹佰元
12、甲方每月给乙方准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乙方工资参照当时社会工资状况做对应上调
13、在协议期间,如国家有有关编制岗位设定,将优先考虑给乙方设岗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方因签订协议步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特殊原因规定变更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