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维护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上海签订,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到达如下协议:一、定义1、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2、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阐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献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所有或部分的副本。3、产品:是指一特定的机器或程序。4、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协议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提议、征询和协助,或容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二、维护服务内容及期限1、乙方将为甲方的提供维护服务。2、维护服务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维修或更换故障机器(*)防止性维护保养(*)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提供程序升级版本(包括介质和资料)及安装(*)提供修正性程序(包括介质和资料)及安装(*)现场技术支持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三、维护服务费用及付款1、本协议项下维护服务费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维护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也许发生的包装费、运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3、在协议规定的维护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调整上述服务费,除非调整是为了减少收费。4、由于协议中途终止,或缺乏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所有的维护服务未实行,则按未实行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对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5、维护服务费用应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应先开具发票)由甲方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付清协议款项.四、维护服务的阐明1、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用可行的处理措施排除故障。2、如乙方需实行远程技术支持,必须先获得甲方的同意。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4、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代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代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代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代件尽量是新的,并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到达或超过被替代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代件承接被替代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协议维护期结束后,虽然甲方不再规定续签维护服务协议,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代提供保修。5、本维护协议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