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协议协议甲方:乙方:甲方拟修建一条由通往的乡村道路,同意由乙方负责修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如下:一、修路规定:1、工期规定:从年月日动工,到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
2、规格规定:路宽米,厚度米,总长度米
(以实际验收为准)3、质量规定:用优质的水泥、沙、石搅拌混凝土,路表面平整结实,无坑洼
二、甲方责任1、监督检查全过程(包括技术规格与质量)
2、提供一种工场,接通电源水源
3、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用坚决的处理手段
4、路基垫土压平压实和铺垫好石粉由甲方负责
5、修路期内负责道路看护和保养工作
三、乙方负责怪料并组织施工设备,保证安全施工
四、付款方式工程每米造价为元,总价款为元
工程动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之后按照工程进度拨付60%,道路建成天内经甲方验收后天内付清所有款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签定,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