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承包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养猪场承包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转让内容猪场既有的生猪共头,其中育肥猪头,仔猪、保育猪、生长猪头
育肥猪按照元/斤,称重斤,折价元;仔猪、保育猪、生长猪按照元/斤,称重斤,折价元
所有生猪转让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承包内容甲方将位于的自有养猪场,交由乙方使用
包括猪舍座,设备与管理用房间,猪舍内部养猪设施设备养猪配套专业工具
(所列设备设施等详见附表)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承包费用(一)转让生猪费用: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乙方于签字后一周内将生猪转让费用元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二)承包费用:承包费用元/年,承包费用按照年度付款,每年在签订协议之后来三日内一次性将承包费用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甲乙方权利义务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经营管理,包括喂养品种、喂养方式、人员管理等
2、乙方在承包期内合理正常使用猪场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及时更换维修,维修维护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期结束后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
3、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养猪场周围的环境卫生
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居住和生活
4、乙方向甲方承包猪场必须作为乙方养猪使用,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化约定的用途
5、承包期内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电费按照元/度计价收取
五、其他约定1、为保证甲方猪场的“和圣烟台黑猪”品牌及保种需要,乙方必须保证黑猪存栏不低于头,其中存栏母猪不低于头
2、乙方喂养黑猪单独圈养,保证黑猪的品种纯度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上级检查及项目资金申请等工作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将猪场转包给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协议义务,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损失金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附则1、本协议从承包之日起,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