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职位)
二、试用时间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的薪资为元
甲方视乙方工作状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体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元/月
(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根据个人工作体现及岗位考核达标状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详细规定给付)
四、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x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五、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企业将予以额外奖励
六、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企业考勤制度执行
七、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八、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九、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一周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
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根据企业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对应处理
十、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企业的制度或规定,企业有权据制度做出对应的惩罚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合法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企业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故意违反企业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企业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
同步,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规定乙方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私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企业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除追究其导致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