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采购协议(需方)(如下简称甲方)(供方)(如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用量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第三条交货事宜1
交货方式:2
交货地点: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措施1
付款方式: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电汇2
付款时间:签订协议后预付总货款X%,余款于原料所有验收入库后X日内结清
第五条经济责任(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1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期,甲方同意运用者,按质论价
不能运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假如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于退货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协议规定期,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反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如甲方规定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协议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协议规定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5%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
乙方不一样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协议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期间和规定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