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国家安全运送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献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送经营履行期限相似,属运送经营协议的附件之一,与运送经营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送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对应的合法有效资质。四、运送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六、乙方的运送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规定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步设置警示标示。七、乙方的运送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八、本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XX年月日XX年月日------为加强港口铁路运送安全管理,完善铁路企业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足挖掘运送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品的周转,保证铁路行车及货品运送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送生产效率,经铁路企业(如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如下简称作业区)充足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送安全协议。第一章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第一条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原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二条双方职工必须爱惜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第三条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第四条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第五条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第六条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用措施排除故障。同步告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急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汇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第八条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严禁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如下协定: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告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告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