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装修协议委托方(甲方):鸿基(湖南)房地产发展有限企业承接方(乙方):湖南宏通装饰艺术工程有限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展位的设计和布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项目:湖南长沙第31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橄榄君庭展台装饰2
工程地址:湖南红星国际会展中心3
施工内容:详见展位设计布展效果施工图4
工程动工日期:5月20日5
工程竣工日期:5月24日工程总天数:4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总金额(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圆整
第三条:质量规定1
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按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长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材料供应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协议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协议附件(二)《投标报价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本项目总金额的50﹪作为工程材料款;本项目工程完毕后验收合格,即支付本工程项目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竣工,每1小时按本协议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协议总金额的15%
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竣工,每延迟2小时按本协议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协议总金额的15%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或采购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导致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其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施工中,甲方确因布展需要,规定乙方做局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