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聘任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长期聘任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之约定。一、聘任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期一年(含一年)以上。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聘任工资按岗位确定,对应工资层序:月工资原则为元。乙方在其工作岗位上应到达甲方规定的岗位规定,保质保量完毕本职工作。三、甲方应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条件,并享有对应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步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教育和培训。四、工作时间执行国家规定的原则工作时间。如工作需要在《劳动法》许可的前提下可以合适延长工作时间。五、劳动酬劳(一)在岗期间的酬劳,按聘任岗位工资原则执行。同步享有国家及甲方规定的补助、津贴、奖金等。(二)乙方的工资调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经济效益、工资分派制度及原则执行。(三)加班工资按有关规定的原则执行。(四)甲方临时安排乙方参与社会义务性劳动和外出工作按上班看待,差旅费按规定报销。六、乙方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与企业签有劳动协议聘任上岗的编制内员工,享有企业统一的福利待遇。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医疗费用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2、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关系不在企业的编制内员工,享有企业统一的福利待遇。但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企业不负责统一缴纳,由本人持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的单据,到企业实报实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按其管理措施执行。医疗费用报销按企业统一规定办理,(若本人在我司不报销医药费,可由本人持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单据,到企业实报实销企业应缴纳部分)。七、劳动纪律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做到:(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三)爱惜甲方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八、协议的解除(一)协议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仍无改善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协议。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九、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对应的赔偿。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有关规定原则协商处理。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壹式叁份。甲方人力资源处、乙方和乙方所在部门各执一份。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企业或上级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30天未调解成功,可向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代表人: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