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征询服务协议立协议书人__________(如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征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协议约定条款如下:第一条征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提议服务
(二)就本协议规定的征询内容应如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提议: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汇报(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征询
第二条征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一)会员制1、短信会员1680/季送一种月2、金卡会员3680/季送一种月3、来宾会员11800/季送一种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发明四倍于其所交付对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到达此项承诺为止
协议资费合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步,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30%做为该笔操作征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状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协议前已详细阅读本协议书的内容,并理解及同意如下事项:(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律师365(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企业、基金管理企业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
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提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