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质押反担保协议质押人:住所:法人代表:质押权人:住所:法人代表:质押权人:(如下简称甲方)质押人:(如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与(如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协议编号:年号,如下简称《委托协议》)和甲方与(如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年号《人民币借款保证协议》的约定,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年号《人民币借款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了保障甲方的权益和防备甲方担保代偿风险,乙方受借款人委托自愿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重要提醒: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项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规定作了对应的条款阐明,乙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对应的法律后果已所有通晓并充足理解
第一条与本协议有关的协议1
1《委托担保协议》(协议编号:年号,如下简称《委托协议》)是借款人委托甲方为其从贷款行借款提供担保而与甲方签订的协议;1
2《人民币借款协议》(协议编号:年号,如下简称《借款协议》)是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金额为万元、期限为个月的协议;1
3《人民币借款保证协议》((协议编号:年号,如下简称《保证协议》)是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协议
第二条乙方保证及申明2
1乙方是本协议项下质押物(权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质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2
2完全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故意思表达真实;乙方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同意,并且具有充足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要的所有权利、授权和同意
3已对本协议项下质押物的瑕疵做出充足合理阐明;2
4本协议项下的质押物(权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2
5设置本协议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2
6本协议项下的质押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