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介劳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在与xxx投资有限企业开发的“xxx项目”设计承包协议签订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已成功协助甲方(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企业)与xxx企业就“xxx项目”签订了设计承包协议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甲方的设计协议及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运用、传播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以自己名义签订设计承包协议,签订承包协议并负责履行,经营损益所有归甲方所有
乙方除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外,不享有任何经营损益
2、在甲方签订设计协议后,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第四条、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1、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协议(拾万元整的规划协议不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在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详细数额按该项目设计协议总价的10%计算(即:每平方米*58元*10%);详细支付方式见本条第2款约定
2、在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每次收到“xxx限企业”的设计款并收到乙方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四次与乙方结算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数额
第一次:总平面图确定后三日内付30%结算支付;第二次:扩初设计交付后三日内15%结算支付;第三次:施工图交付后三日内50%结算支付,余款在设计内容竣工验收后三日内付清
支付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以现款方式支付乙方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乙方需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如无发票甲方代提现金,发票税率为10%
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配合下,与该项目有关人员接触后解除本协议,并在后来与该项目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属于在乙方协助下签订的协议,甲方应按以上第四条足额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