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晶石购销协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供方(甲方):需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重晶石购销事宜到达如下条款:一、词语定义1
“本协议”是指经双方签订并生效的协议编号为“”的重晶石购销协议
书面形式:是指以纸张或最终能以纸张为载体的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多种告知、函件、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体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风险:是指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致使货品受毁损、灭失的情形
二、货品详情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1
货品名称:钻井级重晶石2
包装:散装4
货品质量及规格:货品名称质量及规格钻井级重晶石5
汽车来货,码头堆场的交货价为人民币元/吨
火车来货,码头堆场的交货价为人民币元/吨
实际单价以汽车来货单价扣除乙方承担从沙江站到码头堆场的一切费用
协议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以实际成交额为准
甲方准备发货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告知每车装车的货品质量,以便乙方做好有关接货工作(双方约定每次发货不少于吨)
三、验货原则、措施及提出异议期:1
数量:汽车来货的以码头汽车实际过磅数量扣除0
5%水分杂质为准,火车来货的以轨道衡实际过磅数量扣除0
5%水分杂质为准
本协议货品到码头堆场(如下简称“码头堆场”)后货品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验收原则:以乙方对每车来货检查成果作为初步结算根据
如任何一方对货品质量有异议的,均有权委托双方承认的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协议来货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成果到达协议质量规定的,则委托第三方检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期限及拒收条款:1
按到货付款为原则,接到货每1000吨为一种结算批次,甲方发货到码头堆场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