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协议甲方:(发包方)地址:乙方:(承包方)地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
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详细详见《工程预算书》
4工程内容:详细详见《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详细详见《工程预算书》
6施工日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工期共天
7工程总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2
1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约定动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长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长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规定,须乙方比协议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长的对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详细状况由甲乙
双方另行协商)
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
3%的原则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屡行协议,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与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