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电子商务运行中心装修拆除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一、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观山湖区电子商务运行中心内外装修工程前的室内、室外拆除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1、工程名称观山湖区电子商务运行中心装修拆除工程(室内、室外)2、承包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室内、室外甲方所指定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拆除工作及产生垃圾的清运工作3、工期为30天4、工程造价为:按需拆除建面算,并扣除以料抵工部分。单价:25元/㎡,需拆除建面16837㎡。即:包干总价为人民币¥420925元(大写:肆拾贰万零玖佰贰拾伍元整),不含税。二、乙方责任1、听从甲方的一切合理安排,拆除到达甲方满意为止;2、及时将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搜集并清运;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原则,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5、未经甲方容许不准将与施工人员无关的其他人员带入施工现场。三、付款方式:室内装修拆除完毕,垃圾清理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拆除款,乙方开具正式税票。四、安全:为深入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安全生产方计,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保证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增进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妥导致的工程事故,人身伤亡等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解除或变更协议,否则视同违约,守约方有权规定违约方赔偿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六、乙方必须购置该项目的“建工险”保险。七、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2、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效力同等。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