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协议补充协议1、若装修材料与协议所写的材料规格,品牌、不相似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免费修正或返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赔偿责任。2、隐蔽项目未通过甲方承认还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停工并令其赔偿对应责任(隐蔽项目包括水电工程、地板墙面、吊顶)。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在约定期限完毕,乙方应按300元一天的天数,向甲方进行赔偿。4、装修总价超过协议预算5%,需乙方自付(甲方积极规定增长的项目除外)。5、因乙方预算不完整和内容有漏荐,乙方需自己垫付中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6、所有装修材料安装前需告知甲方验收,未经验收,施工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免费拆除前期已竣工的项目。7、工程质量验收,所有工程需分段验收签字才可进行后续工作。8、对于乙方所需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提前15天告知,否则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如甲方对施工人员工艺不满意,有权对其改正,如施工人员故意为难,不听劝说,甲方无条件立即更换施工人员。10、施工期间因装修企业原因导致的自身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11、装修保修期为5—,明示甲方应向乙方的地板、门、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厨柜、洁具免费保修5年以上,防水工程保修以上。12、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协议上的装修原则和设计图纸需求施工,如自行更改或删减需无条件返工。13、本协议金额为最终止算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长费用。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至保修期期满结束。甲方(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