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到达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把位于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作临时居住
二、该房屋每月租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三、租赁期为年,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次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可在期满,提前一种月提出,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电话费、数码电视费、治安管理费、卫生清洁费等一切有关的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并每月准时交清上述费用;水费电费由甲方代交
五、签约之日起,乙方交甲方两个月租金¥元作为保证金,首月租金元
六、乙方应于每月号前把租金交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乙方不得借故迟延或拒交租金,逾期十日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回房屋,按金不退,乙方无条件搬出上述房屋
七、该房甲方配有:空调台、洗衣机、热水器、电视、冰箱各一台
另配有风扇台,柜、床等家俱
乙方应妥善使用好以上物品,如认为损坏,应支付维修费
乙方迁出时,应付清一切属于乙方负责的费用后,甲方验收,清点电器、家俱,减收后将保证金¥元免息退回给乙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变化房屋内外的所有装修、构造及用途
故意或过错导致租赁房屋构造和设备的毁损及火灾,乙方应负责赔偿该房屋所有的经济损失
九、乙方在租赁房屋设施保持完好,不得拆除及破坏
包括其他附加设施如门窗和墙壁(转孔、钉钉子等)、灯具和锁具的增减,否则按价赔偿
十、租赁期间,乙方不能在该房内寄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以及其他与生活无关物品,谨慎使用电、热、煤气等,保证安全;每日依时清洁卫生
不得堵塞排水管道、厕所、排污管道;一旦阻塞,疏通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在该房内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居住不得超过人,如需增长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