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1说明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
〖公募基金会〗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
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二);(三);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3(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应注明: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应注明: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二);(三);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