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甲方:乙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XXX省燃气管理条例》、《XXX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保护新兴镇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一、施工地点:市镇村工程二、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1、安全保护范围:1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1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1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2、安全控制范围:2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l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2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2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乙方在旖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1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1
3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1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1
5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2、乙方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取土、顶进、钻探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乙方应当按照第十条规定制定《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3、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4、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5、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