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协议书甲方:地址:法人代表:乙方:上海金鑫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
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服务内容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企业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甲方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
①为甲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②为甲方设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组织体系;③帮助甲方招聘、培训、考核财务人员;④对乙方的记帐、报帐、纳税申报等工作给于指导;3、融资咨询:当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费用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在本协议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专项顾问服务服务内容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甲方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