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广东省教育系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规范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省教育厅、地级市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源于食品,对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统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1
1以人为本,降低伤害
各地各校要坚持把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